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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期间公司给我辞退了,我找了律师 可惜找的律师根本没把我

北京 04-07 04: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怀孕期间公司给我辞退了,我找了律师 可惜找的律师根本没把我的案子当回事  我上仲裁先去立案了 后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仲裁判决没支持 然后要求公司赔偿四千多。后来我不服就上法院,但中途法院的人几次找到公司 说联系公司人特费劲 因为公司现在没有人了 后来说公司同意给六千 让我撤诉 要不她们一分都不会给了。后来 我就问律师 那我的保险怎么办,后来律师说你先把这六千拿到手 然后再去仲裁立一个补交社保的,后来我去社保了 人家说没法立了 因为仲裁已经驳回了继续履行合同 不给继续履行合同了也不可能给补交社保。后来我咨询仲裁了 说你就不该撤诉 一撤诉 什么都没戏了。后来我就去问我找的那个律师 他也觉得挺抱歉的 说他自己在赔偿我2000  我现在就想问 我还能有机会让公司给我补怀孕期间到哺乳期的保险钱吗?还有像我这样的情况还能在重新起上法院为自己在争取些什么吗。或者连那个律师一起起诉 ?或者我直接找那个律师 让他赔偿我呢 因为是他的失误导致我这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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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7 12:34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5-04-07 08:33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期至哺乳期满。
因此,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在三期结束后,单位因合同期届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5-04-07 08:44
你好,一般来说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5-04-07 09:10
一般来说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5-04-07 09:51
你好,按照你们的委托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4-07 09:54
您好,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你可以起诉律师的
回复时间: 2015-04-07 10:37
您好,建议您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4-07 11:22
您好哦,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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