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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上只填最高薪酬数额

 04-15 13:49  悬赏 0  发布者:SHCZP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5)
我老公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用人单位口头约定月薪5500元,签合同时看到填的也是这个数,只不过是每月先付一部分生活费,年底总结账。没注意在劳动薪酬前有“最高”二个字,现用人单位说最高薪酬不一定是应发工资,支付的工资远远低于约定的数额。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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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15日 13时54分
不合法,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是不是这个合同本身就有问题?不合法?

回答:

公司说法不合法。

追问:

如果劳动者本身没有任何过错,合同上的“最高薪酬”是否可视为应付薪酬?

回答:

可视为应付薪酬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5 13:51
签订合同时应该看清楚再签字
追问:

那根据这个合同,辛苦工作一年,他不付报酬都可以?因为没有约定最低工资。

回答: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没法举证当时双方约定的工资的具体数额的,那么应该参照单位同岗位的其他员工的工资来加以确定

回复时间: 2015-04-15 14: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4-15 14:15
你好,是不合法的,建议进行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追问:

如果劳动者本身没有任何过错,合同上的“最高薪酬”是否可视为应付薪酬?

回复时间: 2015-04-15 15:54
1.原则上由合同依合同约定,其次如果合同上对此没有尽到提示义务的,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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