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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离职,公司3月份还要给我缴五险,并且五险全部费用由自己承担,这样合理吗

重庆-九龙坡 04-17 10:29  悬赏 0  发布者:静儿916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在2月底交离职报告给行政,3月4号交的离职交接表(交接表需要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当时部门负责人休息时间不一)。按理来说我的工资是3月10号发给我,财务却告诉我3月份的五险已经购买,要4月10号才给我发工资。4月16号晚上,发工资了,3月份的五险扣了1081元,财务说3月份我没上班,所以五险是全部由我自己承担,但我明明是2月底交的离职报告啊!!而且在社保公众信息网上查询,五险还显示的是单位给我缴费多少,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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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7 10:48
你好,单位的说法不合理,你有权要求单位付工资。
追问:

谢谢您!我是指3月份的社保扣除1081元这个合理吗?财务说3月1号社保局缴社保,我的离职交接表是3月4号交的,离职报告是2月底交的,这样有问题吗?

回复时间: 2015-04-17 13:20
不合理,多缴保险是他们工作失误,不能以此借口扣除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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