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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工作劳动纠纷咨询

浙江 04-17 16:22  悬赏 0  发布者:jsf200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我有劳动纠纷问题需要咨询:
我的公司的注册地是在上海,办公地址是在北京,而我是下设区域办事处的,工作地点在宁波。
公司与我当时签定的劳动合同为2014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4日(合同未拿到手),试用期为半年,期间每月的工资与社保都是按时发放的,但于2015年3月29日人力资源部打我电话说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即表示疑问。2015年3月31日便将解除劳动合同书发我,理由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回电表示不服,希望有后续处理意见,但公司一直以讨论一下为由,拖着不给于回复。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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