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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安置遗留问题

河南-信阳 04-26 10:25  悬赏 0  发布者:wphao1……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律师你好!我是一名2010年大学毕业后,当年11月经信阳市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进入部队服役,并持有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签发的2010豫非农字《优待安置证》,2012年12月退役,放弃了部队发放的“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原籍等待安置工作,2014年1月8号,信阳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为我签发了《退役士兵分配工作通知书》,并将我包干安置的办法安置到信阳市烟草公司工作,到了2015年初,信阳市烟草却以“对于省下达安置计划的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接收单位超计划分配而造成接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当地人民政府调整落实接收单位”之理由,来拒绝接收安置我,我想请问张律师,信阳市烟草公司这种做法合符法律法规吗?我应怎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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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7 14:43
“”里的内容显然是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脱之辞,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且没有合法依据,不能作为拒绝安置的理由。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但地方政策违反上位法,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5-04-26 13:06
退伍安置本来就是地方政府负责协调安排,烟草公司对于安置有意见,政府无法强制,但是可以找政府分配安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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