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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偿金

上海 03-05 01:34  悬赏 20  发布者:TFi8429 回答:(4)
2003年进入公司工作,2011年3月底合同到期,公司在1月份时突然提出到期不续签。08年后连续两次签过固定期限合同,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条款中的规定,请问我该得到多少赔偿金?因为我已经形成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是否可要求公司按16个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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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5 08:07
08开始,每年两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3-05 10:06
你好,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3-05 13:59
1、从08年开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3-06 09:50
你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张十六个月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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