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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

重庆-江北 06-18 11:25  悬赏 0  发布者:497071……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公司做了一个多月,公司一个月按26天计算,每月25号结账下月7号发放工资 实习期工资2400元 转正后3000 实习期间已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缴纳社保(但到底缴纳没有还不知道,购买社保所需资料已交给公司 劳动合同我手上也没有),实习期间从2015.5.13日-2015.5.25日 实际工作日为11天但公司发放了实习工资2400元,然后昨天公司知道我被辞退后说上月工资发错了应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从2015年5月25号结账日到6月16 实际工作日为20天 现在公司辞退了我,理由是部门不需要这个职位了关于辞退原因 他有很多理由,说的是第一他们部门不需要这个职位了,第二说的是我工作没有做好,但是我的工作是肯定做好了的,不是我造成的公司也说是我造成的,如果没有做好,我不会寻求你们帮助的,请问我的工资该怎么算 ,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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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8 12:19
您好,可要求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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