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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这样做合法吗?

陕西-安康 03-23 09:58  悬赏 20  发布者:沙漠小草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位国企的聘用员工,2006年进入企业,至今在企业工作接近6年,期间通公司签过3次合同,2006年一次,2008年一次,2011年年初一次。照理本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但单位的解释是从2008年那一次算起,出于其他考虑,没有认真计较。薪酬待遇与相同岗位的正式员工相比,是一般正式员工的四分之一,到今年2月份,拿到手的工资是1300元左右(在不扣分的前提下)。近日,公司张贴出通知,要将所有聘用员工的档案托管到当地人事局(之前未听到有档案一说法,公司要求将2008年签的劳动合同抄录了一份,估计就是所谓的“档案”)并通知缴托管费用每年60元,本人托管29年,一次性缴纳1740元,托管费用将在月工资发放中一次性扣除。请问:所谓托管,有什么用处?是否必须托管?托管费是否应由个人承担?公司一次性扣除一个多月的工资,是否合法?
问题补充:
感谢康律师。同时请求康律师能否具体解析一下。顺便抱歉的问一句,贵网站所有的咨询都是免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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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3 10:1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企业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2,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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