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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对不支付加班费有争议怎么维权?

辽宁-大连 06-25 01:25  悬赏 5  发布者:yzy2cc 给我留言  回答:(2)
用工单位每月固定给劳动者总工作时长(每月工时不同),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长会录入电脑,当本月工时累计已达到固定总工时,电脑将无法录入工时(本月还未结束),员工可以要求将多出的工时给予补休或折算成加班费吗?
例:用工单位3月份给A某人总工作时长168小时,到3月24日为止累计总工时已达到168小时,电脑无法再录入工作时长,用工单位要求A某人继续正常工作,但不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补休,表示此为义务加班,A某表示不理解并理论,用工单位领导:可以不来上班,但算A某请事假。合理吗可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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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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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6 21:09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6-25 09:02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上班的地方无法给我们出具证明,而签订合同的单位不给工时钱,怎么举证劳动部门会受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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