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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问题

四川-雅安 03-31 10:01  悬赏 0  发布者:156524……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是企业的职工,工作10多年了,老板没有给我们买社保,没有给我们签过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职水平,请问我们该如何操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31 10:06
建议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3-31 10:17
1、可以跟公司沟通,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补足最低工资差额部分的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可视为你们和公司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3-31 15:29
可以主张权利,其途径是劳动仲裁,起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72条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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