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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帮忙给看看我该怎么办,谢谢

 06-24 09:21  悬赏 20  发布者:chengx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6)
我从2002年一直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但一直到2007年12月底才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之间未上所有保险,是否可以要求补交
2008年签定劳动合同不是和事业单位签的,是和事业单位下属的一个企业签定,但企业没有捞务派遣资格,但是企业与事业单位和我签定了人员借调协议,问下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可以要求什么?
还有就是北京市城镇户口的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必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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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24日 11时52分
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费用。对此,你还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一般情况下可以进行人员借调,你的案件还需要具体了解详细情况进行分析。
3、需要交纳公积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啦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24 09:35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劳动合同的签订单位一般为用人单位,如果签订了借调协议也是可以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要求缴纳。
回复时间: 2009-06-24 11:36
你要求补交社会保险是可以的,但主要是维权的方式问题要对路!
——满意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09-06-24 11:36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回复时间: 2009-06-24 23:15
可依法要求补缴
回复时间: 2009-06-28 09:41
可依法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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