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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纠纷案

内蒙古-赤峰 04-13 19:20  悬赏 20  发布者:gem52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本人由职介中心劳务派遣到一电力企业工作4半,每月的基础薪酬由企业转帐到职介中心,再发放到本人工资卡,每月的绩效薪酬是在企业领取现金,现拿到的职介中心工资详单,写明每月的绩效是400元,但实际签收的现金每月只有300元,累计4年中间的差额大概5000元。现请教律师先生,本人及同事可否依据此工资详单对照银行入帐记录及绩效工资签收记录,向此职介中心或是此电力企业追回差额。
关键点1:由职介中心出据的工资单是否有法律效力
      2:如果企业以福利,误餐费等理由克扣我们的钱,是不是违法
      3:事情已经持续4年多,现在追讨是否超过某些法律限定时限
      4:需要把工作以来的所有工资详单及银行入帐单都出据么?
另外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薪酬标准,但以实际发放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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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3 23:05
建议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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