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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疑问

江苏-苏州 05-05 13:28  悬赏 5  发布者:jeson_……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去年7月1日和现在的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现在工资太低,我于今年4月28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规定需要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申请,所以我要等到5月28日才能办理所有的离职手续,但是由于个人原因和家庭原因,我等不到那个时候了,所以想让公司做自动离职,但是公司人事说,自动离职,在这一个月期间是属于矿工,1天要扣2天的工资, 我的项目已经交接好了,也和公司谈了几次,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请问公司这样做矿工处理1天罚2天的工资合理不?  公司还有种处理办法就是 开除,让我做开除处理,我转正以来已经有10个月了,如果做开除处理,会有补偿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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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5 18:33
1,矿工处理1天罚2天的工资不合理。
2,如果开除,就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5-08 11:17
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或没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随时离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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