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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等问题

湖北-武汉 05-06 07:25  悬赏 0  发布者:燕子91 给我留言  回答:(7)
各位律师:
   您们好!再一次的打扰您们,请原谅!我妈妈去年8月26日受伤,今年4月11日到劳动争议委员会仲裁,确认我妈妈与厂方的劳动关系,结果是不受理,如不服从本决定,可在十五日之内向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请讼。我当时不理解,不是有一年的诉讼期吗?怎么一下子变成了15天?有关人士解释说:继续要求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只有15天,直接到法院索要人身损害赔偿还有近四个月,请问是这样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6 08:0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复时间: 2011-05-06 09:02
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时间的确只有15天。
回复时间: 2011-05-06 09:20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同时,我们不需要在这里探讨法条及法理。你需要做的仅仅是委托一名律师。什么事都要相信专业。如果你问一个问题就像把律师都要花几年时间专研的法理问题弄清是绝对不可能的
回复时间: 2011-05-06 10:23
可以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5-06 10:35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去年的8月26日开始计算,确实还有近四个月的时间。
建议面谈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5-06 11:05
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时间的确只有15天。
回复时间: 2011-05-06 11:48
这个十五天是只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期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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