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培训协议的赔偿问题

陕西-西安 08-17 13:36  悬赏 10  发布者:kisslo……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应聘于北京一家公司在西安的办事处,入职时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和一份培训协议,劳动合同是北京公司通过西安本地的一家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以委派的形式在北京公司进行工作,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委派我到北京公司工作,是一份三方的合同;培训协议是北京公司直接与我签订,但是委托了另一家培训公司(该培训公司其实也是北京公司专门分出来的一家独立的培训公司,地址都在同一层)对我进行培训,北京公司应该也向该培训公司交钱,培训的内容其实是针对全部新入职职工的岗位培训(新入职员工都要参加),培训协议中也明确了培训期限和服务期限以及培训费用的产生计算和总额以及培训的内容, 而我在应聘该北京公司之前,已经从事相关行业三年,能够独立进行工作了,因此该培训实际对我帮助不大,另外,由于我在西安,而公司在北京,所以培训的形式是以远程视频的形式。

请问培训协议是否合法,我离职时,需要赔偿这个培训费用吗?
另外,北京公司现在要求我赔偿培训费,如果不赔偿就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等),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7 14:36
需要赔偿这个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回复时间: 2015-08-17 14:39
那要看具体怎么约定,如果公司确实培训的是技术方面,你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46021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03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8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03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63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