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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提前一个月辞工,因公司问题工作交接没有完成,能不能走

广东-惠州 08-23 14:22  悬赏 0  发布者:49309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公司的业务员2013年3月入职,因当时仓库的仓管辞工了迟迟招不到人,所以把我调过去做仓管,当时过去时没有从新签订劳动合同,调过去有一年多两年了,经朋友介绍找到另外一份工作,所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工,辞工书也经过公司领导签名确认了(2015年7月22日批准-2015年8月22日到期)。但是公司迟迟招不到人过来交接,一直到8月17日才找到人在当天开始交接工作,后面到了8月22日就是我辞工到期的那天,工作上的流程和内容都已经教会了新同事了,我已经按照劳动法规定本分的上满了一月的班本以为当天就能拿工资了;但是副总经理那边给我出了一个书面通知:说还要把仓库的所有东西跟新同事盘点一次没有问题双方签字后财务才能给我结工资(这样子盘点最少要10天,我新工作的地方都快要去上班了哪里还能耽搁10天),这在我辞工的一个月里都完全没有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反而在我辞工到期那天才下通知,而且我之前跟上一位仓管交接工作时公司都没有要求做这样的交接盘点,我当时怎么交接的现在跟新同事就怎么交接。现在公司以我没有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不给我结工资,请问这样子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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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23 15:13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

公司现在也不说解雇,只是要求我把工作交接完才给我结工资,但是我觉得这是公司没有及时找人交接才导致不够时间完整交接工作,而且现在1个月时间到了所以我不愿意留下来继续交接工作,我这样合法吗?能否要回自己应得的工资,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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