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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

 05-26 21:41  悬赏 30  发布者:劳动者123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我于03年9月进入深圳龙岗一家公司,今年公司要搬到东莞,大约在下个月初(6月),据公司讲08年以后一年赔一个月,08年以前一年赔半个月,但是要签定新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且要保证在新公司干满半年会拿到全部赔偿,如果现在不干的话,只能拿一半,现在好多工友都不想干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才合理?
问题补充:
公司搬到东莞原公司会注销,重新注册一家新公司,公司法人代表会变更,也会由外商独资变为合资企业。我们的劳动合同都还没有到期,现在公司让签订新公司的合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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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6日 21时56分
公司的补偿方案不合法,对于不愿意去东莞的,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不以08年为限,按照入职至解除合同的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6 21:55
不合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5-26 21:59
1、公司往市外搬迁,员工不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现在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
如果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27 09:02
不愿意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5-27 09:28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吕助理解答)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7 12:32
1,公司的说法是不合法的。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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