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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是否倒缴给单位

重庆-合川 09-28 14:45  悬赏 0  发布者:黄成2008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重庆市合川区在职的一名女教师,产假时间是2005年5月2日至2005年8月22日共计113天。重庆市合川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给的生育生活津贴是9983元。在假期间工资照常领了的。根据我们当地《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工资计算方法》妇职工休假期间应停发的工资计算:113天我应停发总额是13398元之外还要缴回2%的基本医疗保险,12%的住房公积金,1%的失业保险,这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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