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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偿

广东-深圳 06-20 21:05  悬赏 0  发布者:张长国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2009年1月19日与公司签定3年劳动合同,2011年6月20日,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要我6月21日结算工资。请问这种情公司该怎么对我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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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0 21:09
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剩余超六个月按照一年算,不够六个月按照半年算半个月的工资。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06:52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1-06-20 21:07
公司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6-20 21:25
如属违法解雇,你可主张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6-20 22:08
违法解除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工作满一年,补二个月工资。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21 08:50
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吕助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6-21 11:14
可以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6-21 15:57
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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