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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来回答我的问题:我的正常月工资是7566元

广东-珠海 10-21 01: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请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来回答我的问题:我的正常月工资是7566元,每个月还有交通补贴和饭补720元,每个月要交个人部分社保800元,个人公积金840元,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到手工资差不多是6425元。我在产假期间一共领了98天的社保的生育津贴共26573元,产假期间公司有发工资给我,每个月按正常到手工资发了6425.7元。在产假结束后上班的几个月里,公司扣除了我98天的全部工资(按7566每月计算扣的,分3.227个月共扣了24420),还要在我后续的工资中扣产假期间个人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每个月800社保,840公积金,98天共需要再扣5362),请问这样扣法合理吗?我理解的正确的扣法是,产假期间发给我的工资6425.7,是我已经交完个人部分社保和公积金的钱,其中有720是补贴,根据产假期间享有所有津贴的规定,公司多发给我的部分(6425-720=5707)我应该还给公司,所以我一共应该还给公司5707*3.227个月=18416,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按照公司的扣法我被扣了24400+5362,已经大于我的津贴了,可是公司说政策就是这样,我要负责个人部分的社保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就算产假98天期间一分不拿也只用还6425*3.27=21009,怎么会出现扣29762这么多呢?请帮忙解答,困惑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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