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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10-30 11:06  悬赏 10  发布者:449079……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丰台区 回答:(3)
你好,我们单位有一员工,2015.5.1日入职(劳动合同已签订,未上保险),自2015.8.9日开始至今天未到公司上班,期间没有任何请假手续(2015.8.30交来三份诊断证明显示怀孕医生建议休息共13天(期间未发放病假工资)),人力及部门多次电话联系本人均无人接听。公司已于2015.10.16发出返岗通知给本人,本人至今天未返岗。人力又于2015.10.28发送解聘通知书给当事人。如果补缴当事人的保险是从入职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吗?病假工资是只给11天的吗?如果发了解聘手续公司还需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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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30日 13时15分
你好,补缴社保是从入职之日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如果发了解聘手续公司不再承担责任,不过要注意解聘通知要送达本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未妥投,原因:收件人要求延迟投递 。不签收如何处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30 11:24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30 11:30
补缴保险是从用工之日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如果发了解聘手续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追问:

如果当事人不签收解聘通知书怎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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