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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不予安排工作,拒绝发放生育保险费,大侠们,快来收了这妖孽

四川-成都 11-10 16:53  悬赏 20  发布者:woshis…… 给我留言  回答:(1)
被申请人:四川三联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李某

关于公司情况:
从2011年8月入职至2014年12月,公司办公地点均在成都青羊区成飞大道,2014年12月27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人员从100左右缩减至30人左右,搬至高新区天府大道布鲁明顿广场,同时,公司法人代表由王某转为最大股东李某。2014年12月27日,公司员工30余人一起转移到高新区布鲁明顿广场进行办公,公司对外名称由“三联某某“改为”某某科技”,某某科技由李某的妻子詹某注册,并担任法人代表。
但搬过来时,公司只说是搬家,并没有说注册了新公司。2015年1月,本人发现怀孕,因出现先兆流产症状,孕吐严重。且办公室刚装修完毕,未进行通风敞气,恐有甲醛等有害物质影响胎儿,便向公司提出在家办公3个月的申请,经人事部和公司领导协商,达成在家办公3个月期间暂不安排工作,如有需要再临时安排,每月发放2400元基本工资(平时是月薪4000),通过了法人李某审批并签字确认。(原件在我这里)。
   2015年3月下旬,突然接到詹某(是三联某某某公司法人李某的妻子,三联某某某公司股东,某某科技法人代表)的电话,告知由于我的劳动合同是和三联百货购签的,如今公司已重新注册为某某科技,是一个全新的公司,和我没有关系(我有2014年度优秀员工的证书,盖有某某科技的公章)。并称之前的三联某某某已无任何业务 ,面临倒闭,人员基本都解散了,无法再提供工作岗位;并以在家办公期间(2015年2月--4月)未安排工作为由,拒绝支付每月2400元的基本工资,从4月起的社保也拒绝再续缴。实际上,搬到新的办公地址后,公司现有员工和业务平台均是以前三联某某某的,只是以李某的妻子詹某为法人注册的。此后几次电话沟通,对方均称无法提供工作岗位(有录音),也未出具辞退书,从2月开始至今,未支付任何工资和赔偿金。但由于当时本人身体状况不佳,不便去公司找他们理论,便没有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15年5月,经和詹某沟通协商,签订了一份协议,三联某某某公司继续为我购买社保至9月份,并将报销的生育险和生育津贴全数给予本人,不能克扣,若履行完这一条件,双方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2015年9月下旬,本人顺利生完宝宝,并将生育险所需材料交给公司拿去报销,随后一段时间,本人几次询问公司报销款项情况,都称到账了会转给我,直到10月下旬,本人查到社保部门早在10月14日便将生育险及生育津贴10460元拨至三联某某某公司账户,再次询问时,对方称公司账户因官司被法院冻结,无法转账,也拒绝通过其他方式垫付生育金。无论公司账户是否冻结,对于员工的生育金和生育津贴,公司具有代收代发的义务,不能以账户冻结为由拒绝支付。

说明:对于本人的情况,作为劳动合同甲方的公司法人李某一直不与我直接沟通,而是让我找她妻子詹某。詹某(三联某某某公司法人李某的妻子,三联某某某公司股东,某某科技法人代表)

本人请求
一、支付怀孕期间不予安排工作的赔偿金;
二、如数支付社保局发放的生育金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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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10 17:25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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