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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合同辞职,怎么要求公司补偿呢?

广东-深圳 07-09 20:00  悬赏 20  发布者:原子弹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公司做了将近14年,已签了无固定合同,最近因为公司合并,工作环境产生变化,工作不开心,想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问题补充:
1.我查了一下员工手册,说承诺给员工培训,但我入职后的前十年没有任何培训,也没有任何升迁,我屡次找公司投诉过此问题。
2.社保当年没及时给我买,过了试用期三个月后才开始买。
3.不知道每天有一小时哺乳假,从没休过。公司很多福利都不清楚。
4.公司在2008年合并后,很多福利没有了,如旅游,健身,生日卡等。

以上几点可以作为条件去跟公司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9 23:59
可具体分析,妥善解决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10 08:57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行为,你以此提出离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1-07-09 20:18
员工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1-07-09 20:47
自己提出辞职,没有权利要求支付补偿金,但如果改变工作状况且对员工产生不利影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09 22:04
这种情况下主动提出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7-10 11:44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不存在时,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可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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