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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陕西-渭南 07-11 10:11  悬赏 10  发布者:mmggbb……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早上好!
    我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工作!
    前几天在富平县电信局的柜台购买了一部手机,华为的C8500,但是买回来以后发现有很多问题!
    问题一:
    我是2011年7月3日购买的,但是机内有2011年6月1日的4条短信!
    问题二:
    手机所配的耳机我怀疑不是原装正品,首先耳机插头插入插孔不吻合,很明显不是原配,然后我到网上查了下正品的图片,发现确实不一样,插头的形状,耳塞的款式都不一样!
    问题三:
    华为原厂网站上说此机最长待机时间240小时即10天,可是我的电池充满后使用少频繁一点半天不到就没电了,所以我怀疑电池也有问题!
    基于以上问题我去找过他们,他们当场拆一新机,耳机与我购买的相同,不承认我所怀疑的以上问题,于是想咨询下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不好意思,有错别字!
在问题三中,“电池充满后使用少频繁一点”应该是“试用稍频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1 10:2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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