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关于在校大学生的劳动合同问题

 07-21 10:21  悬赏 45  发布者:Car198……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5)
2010年11月在校大学生在完成课程,参加一公司全职工作,至今已8个月,并且工作要求高中学历。
该学生持高中毕业证入职,但公司以该工人为在校大学生为由未与其签署任何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未明确薪酬,但为该学生购买了社保,并称在校学生签署劳动合同违法。
请问:1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存在隐瞒事实欺诈行为?
      2 在校大学生的权益可否通过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维权?该学生可否要求公司补发未签署劳动合同的2倍补偿工资?
      3 该学生薪酬不足同一岗位的工人薪酬的60%,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违规,可否申请补发工资?
      4 单位购买社保,是否是对劳动关系成立的一种默认?
问题补充:
已签订劳动合同了 应当如何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1日 11时51分
原劳动部只是规定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该生并非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2、该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我认为应当认定为构成劳动关系,依法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有独到个人见解,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4 09:37
在校学生不是劳动法主体,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回复时间: 2011-07-14 14:38
你好,我国采取你的是同工同酬原则。如果你跟其他员工一样按照相同的规定和时间上班,你应当享受各种待遇。法律并没有禁止大学生参加工作和订立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7-15 02:48
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7-21 10:57
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而且就算是试用期工资也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何况最长的试用期法律规定也是为六个月。所以你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山东淄博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41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12231
辽宁 锦州
人气:440646
辽宁 大连
人气:13102
广西 柳州
人气:707074
辽宁 沈阳
人气:1540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