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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补发问题?

福建-福州 12-03 16:05  悬赏 0  发布者:jester……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以劳务派遣合同在管委会下属的综合服务中心上班,这里的实发工资是1810左右,由于在岗期间做事积极被领导借调到属管委会旗下的国企单位上班,从2015年4月借调至今,10月份有公司会议提出让我入职的事情,11月份由办公室出文上管委会,会议纪要内容提到我试用期1个月,工资按公司标准从10月份开始核发,公司这边试用期实发工资2239,转正后2539,但问题是我10.11.12的工资已经由原单位发放,我问了国企单位的领导,他说可以补,但是公司的办公室管理人员以法律不允许等等理由推脱,其实他没想真心帮我。由于这三个月的实发工资两边相差有2000块,虽然不算很多,但是我想从法律的角度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希望律师帮忙分析,谢谢。
问题补充:
我的原单位离职是12月才能办理,但是国企的会议纪要工资核发是规定从10月份开始,聘用合同还没开始签,应该也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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