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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搞公车改革,单位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咋赔偿

陕西-安康 12-04 09: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单位搞公车改革,单位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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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4 10:13
您好,可按您的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5-12-04 10:16
你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5-12-04 10:17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回复时间: 2015-12-04 15:30
你好,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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