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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经济补偿

江苏-泰州 10-11 10:03  悬赏 20  发布者:sy6862…… 给我留言  回答:(5)
有这么个情况 请您帮我分析下 

我在的一个单位长时间加班不给加班费,后来我辞职了,我写了一份善意的辞职信交给单位,内容大概就事感激单位对我培养之类的,我意思就是尽快办好手续让我走。 

后来我申请劳动仲裁,判单位支付我加班工资,但却驳回了我的要求解除劳动合的补偿,仲裁庭意思是我的辞职信上没有反映出单位的违法行为,系因个人因素主动离开的。 

我现在不服,我意思是,既然仲裁庭已经认定单位严重超时加班,不依法缴纳保险的等行为,为什么却以我的辞职信的内容为依据驳回我的辞职经济补偿。 我打算再上诉, 请您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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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11 10:26
不服仲裁裁决,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08-10-11 11:59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回复时间: 2008-10-12 12:19
劳动局说的是有道理的,起诉到法院估计还是败诉。所以做事情还是要先问问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15 16:5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回复时间: 2008-10-18 08:39

 既然你已经提出了补偿的要求,且存在这样的事实,仲裁委就应当支持。至于你的辞职信是否反映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于裁决并无影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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