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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后,公司以我没有保存项目资料为由(借口)扣我一个月的工资,该怎么办?

湖北-武汉 09-20 17:30  悬赏 0  发布者:esesof……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曾是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入职时间为4月20日。由于要长期加班,超负荷工作,我于9月1日办理完离职手续,正式离职。其间工作4个月零11天。

任职期间内,我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只让我在6月份在一份空白的协议书上签字,且该协议公司所保留(公司内的几个同事都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我在7月要求公司给我补办一份我自己持有的合同,但公司负责人以没有时间为由推委。直到离职我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

但公司随后在9月10号左右以我没有保存项目资料为由拒发8月份的工资。(实际上,资料早就给他了;但是他没有保管,又丢了。但他现在矢口否认。)到目前为止,我只收到公司发给我的前3个月零11天的工资。

现在,我没有任何合同。我能拿回自己8月份的工资吗?如果可以,该怎么做?
另,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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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0 18:05
第一,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你不仅可以拿回八月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第三,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英济企业法律事务部)
回复时间: 2009-09-21 00:07
你可向劳动局反映或直接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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