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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要求交押金,离职后不全部退还怎么办?

河北-唐山 09-26 16:08  悬赏 0  发布者:ann443……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08年还未毕业时被唐山某集团录用做财务人员,当时集团招聘人员给我们一张纸,上边写着要求交3000押金,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要扣700培训费。2月17日我们先去滦县培训了5、6天,然后被分配到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任出纳。当时交3000块钱时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3000”。到北京正式上班是2月25日,但签订合同日期写的是08年3月1日。09年6月30日我写了辞职报告离职。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集团不肯把3000块钱全退给我,说要扣700.我已经干了一年多了,凭什么要扣呢?就算从我拿到毕业证把毕业证给他们算起也够一年了呀(我08年7月1日发的毕业证,09年6月30日交的辞职报告)。现在该怎么把钱要回来呢?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问题补充:
该集团将押金写成“培训费”,我就没办法告它收取押金了吧?
     扣700块钱这一行为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法规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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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6 16:15
向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09-09-26 22:40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09-09-28 09:08
你好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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