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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重庆-北碚 03-08 14:45  悬赏 10  发布者:jiangw……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朝阳幼儿园工作接近5年,担任校车司机一职,现在教委进行了对校车的整改,需要取消校车,于是该园园长将我调到了门卫,现在竟然说需要24小时,全年365天在门卫值班,本来提出了异议,于是园长开会商量,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说按每个月1250元的工资赔偿我五个月,劳动法规定时按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来算;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每个月我们上卡工资是1250,其余的工资都是领的现金,但是每个月都有工资条而且都确认签了字的。以这种情况,我可以到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应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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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5 16:42
可以赔偿,最好当面洽谈该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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