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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人事争议咨询

 03-09 15:32  悬赏 0  发布者:百一川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绵阳 回答:(4)
高校事业单位教师,08年1月学校通知以某些有争议的原因被"暂停"工资,"等待进一步处理"。因为学校不坐班,且被停薪下岗被迫兼职谋生。期间,o8年底,所在学院出具有"正式职工"证明,09年底,学校糸统打出的工资条仍然是停发状态,但一直未有处理结果。最近因保险并轨的问题,向学校确认劳动关系,被告知早在2011年学校在没有尝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下,直接登报按自动离职除名。找学校交涉,学校以过了时效为由。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还有维权的可能?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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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3月09日 15时45分
您好,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追问:

争议地在成都,是否有兴趣?

回答:

您好,可以带上资料,当面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表明有维权的可能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9 15:33
你好,若是2011年的事情况,已过时效了。
追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回答:

协商解决。

追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六)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等待进一步处理"属于没有结案,是否属于其他正当理由。

回答:

你属于已经被开除的,不属与没有结案的。

追问:

我是指”开除“前是等待进一步处理,没有结案。

回复时间: 2016-03-09 15:43
你好,如果是2011年发生的,那么已经过了时效了。
追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六)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等待进一步处理"属于没有结案,是否属正当理由?

回复时间: 2016-03-09 15:44
您好,已过时效,建议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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