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离职后扣工资

福建-厦门 03-16 21:32  悬赏 15  发布者:赖志桢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月份16号提出的书面离职,然后做到这个月5号就有事就提前跟公司说过要走了。我2月份就请过半天的假,春节正常放假,然后其他时间都有在上班。离职前工作我都已经交接好了,但是没在提出离职后待满30天。结果现在公司扣我工资,可能原因:1.交接工作期间该做的工作没做好;2.未待满30天,提前离开公司。若公司以上述两个原因扣我2月份的10天工资,合不合法?
问题补充:
劳动合同上说:“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面并没有说提前走会扣工资,但是我刚才去问人事,她说由于我没待满三十天就走了,还差10天,所以扣我10天工资,这样可以吗?我应该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6 21:34
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3-17 00:19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武汉
人气:73521
广东 深圳
人气:208867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58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77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