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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定劳动合同还要扣工资说是以买保险名义过年才发放

四川-成都 10-09 09:39  悬赏 0  发布者:YY555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去年3月进公司,到今年10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还从今年3月开始扣除每月400元的工资,说是买保险的过年才发放,请问这样是违法的吗,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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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9 09:46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工资、补社保,因此辞职还可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0-09 09:46
你单位的做法有两点不妥:1、没有与那你签订劳动合同,应给予你双倍工资,即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你单位补偿自进公司至今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按月工资乘上实际工作的月数;2、扣400元工资这个概念不清晰,是为你办理的社保,你自己承担了400元,那就不是扣工资,若没有为你办社保,那这400元就是违法克扣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并按应补金额50%的比例向你做出补偿!
至于维权问题,建议你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0-09 09:57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回复时间: 2011-10-09 10:06
公司行为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工资、补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0-09 11:35
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回复时间: 2011-10-09 21:25
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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