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已解决问题

合同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10-12 17:34  悬赏 25  发布者:qq3833……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日照 回答:(3)
我是2007年1月份进入岚山港务局分局工作的,今年10月11辞职的,我们签合同是和岚山港下属单位正泰签得,属于借聘到分局工作,我们押了一个月的工资,我按照劳动法规定一个月提前申请,这个月批准辞职,但是单位说:10的工资没有而且9的工资只给发半个月的。我想问一下这合理吗?不合理的话工资应该怎么结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山东-日照]
  • 任远律师
  • 电话:15863391001
  • 93758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12日 21时42分
你好,单位做法不合理,应当按照你的实际工作时间照发相应的工资报酬,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2 17:42
单位如果拖欠工资,可到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0-12 22:25
当然不合理,应当据实结算。
评论者:焦自扬律师
时间:2011-10-17 14:10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393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97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17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58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