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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公司不给工资

山东-泰安 10-13 15:13  悬赏 0  发布者:妖妖风华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建筑施工单位从事了一年半的技术员一职,后来辞职了,一个多月后办理的离职交接。但是交接完成后,公司却不能发放全额工资。还要我就所给的部分工资签字,意思是说工资已经结清,自愿领取这些工资的。
   后来再去要求拿回我的全额工资,公司却说之前我所在的工地出现了问题,要追究我的个人责任,但是工地上有项目经理,况且问题出现期间我正在请假不在工地。更让人无奈的是公司之前从来没有因为工地上出现的问题追究过个人责任的情况,我不明白公司这次为什么这么做。
    像上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享有什么权利?是否该承担上述责任?如果承担遵循什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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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3 15:15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1-10-13 15:16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0-13 16:19
到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0-13 16:28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1-10-13 18:37
需要泰安劳动争议律师,可以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0-14 11:12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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