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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书面离职。但是公司领导以找不到人接替为由不予工作交接

北京 04-01 14: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书面离职。但是公司领导以找不到人接替为由不予工作交接。三期期满后我离开公司。现在公司给我出具了离职通知单,即不开具离职证明。还有半个多月的工资没有发放,公司也并不做出处置。请问我该怎么应对?(寄出的离职通知单我并没有签收)刚毕业大学生一枚,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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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1 14:17
这是可以先对你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6-04-01 14:18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4-01 14:22
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4-01 14:38
你好,这是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01 15:00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并到相关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4-01 16:48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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