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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工资条!!急!

 10-20 14:35  悬赏 0  发布者:vivia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10)
1、公司因经营问题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并拒绝赔偿两个月补偿金(工作满两年),并且未支付我五一当天的三薪加班费及7月份工资,在劳动仲裁时我出示了这一年的工资条,但是公司却以工资条没有公章可以自行伪造为由,不承认它的真实性,不承认工资条上的月薪数额。
我们公司的工资是一半打在卡里,另一半以交发票给现金的形式发放,现在公司只承认每个月的发给我的工资只是打在卡里的数额,而不承认用发票给付的那部分,工资条上明确写明总数,但是公司不承认工资条的真实性,请问我就没办法了吗?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到底是实际发放的总数,还是基本工资?

2、五一当天加班的考勤卡、加班申请单早就交给公司人事部了,我自己并没有留复印件,但是现在公司称手上没有这些东西不承认我加过班,并给现在在职的同事开过会,不让他们为我作证,请问我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加班了吗?由公司举证的东西,公司提供不出来那么我就没办法了吗?

3、有律师告诉我逾期不支付的我有权要求支付拖欠金额25%的额外赔偿,请问这25%是根据劳动合同的哪一条,我没有找到,我找到的那条是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那条。

谢谢!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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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0月20日 21时50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请注意适用条件。
赔偿50%以上100%以下是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你申请劳动仲裁的,并不是寻求行政投诉救济程序,还是应当适用25%经济补偿的规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0 14:45
1、12个月工资是你的工资总额。
2、单位不承认加班,由单位负责举证。
3、应该支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0-20 14:51
工资条的真实性由仲裁委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己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09-10-20 15:09
应该是实际发给你的工资;
由单位举证证明你没有加班;
是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09-10-20 21:33
你好。工资依据实发工资计算;对于加班的事实在仲裁实践中是需要你举出相关证据的;对于拒不支付补偿金的应支付50%额外补偿金;对于拖欠工资报酬的是可以主张25%补偿金。

不过话说回来,打官司重在证据。没有证据可能就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注重调查取证吧,可行的话起诉到法院吧。
回复时间: 2009-10-21 06:3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21 13:28
你好!
你只要证明加班了,单位应当举证是否发放了加班工资!单位不承认你的工资条则单位应当举证!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10-21 22:05
1、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全部可以用货币计价的工资。工资条的真实性,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单凭你所描述的情况来分析,其真实性无法认定,作为定案依据。建议你可以通过其他同事或证据来佐证;

2、加班事实需要由劳动者举证,并非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不提供你可以申请法院证据保全,但是非常困难,建议你搜集其他证据佐证;

3、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10-22 06:54
工资条的真实性由仲裁委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回复时间: 2009-10-2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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