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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没有办理交接就擅自离职有义务回去查帐吗?

 11-14 15:47  悬赏 0  发布者:ling96……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3)
你好,我之前在一家工厂里面任职会计,这家工厂里由四个股东组成,由其中一个股东来处理厂内事务,后来,因经经其他股东同意,换另外一个股东去经营。当时,由于在这工厂工作了几年,想换个环境,就提出职工,后来他们也找了另外一个会计来,股东没有叫我交接,后来我将在职的文件全部拷到U盘里,交给之前经营的股东,当时没有写交接书,和离职书,现在,由于股东意见不合,要用法律来解决,需要查帐,叫我回去协助,请问:我已离职了一年多,当时股东没有叫我交接,现在我有义务回去协助他们查帐吗,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谢谢!
问题补充:
股东要我回去找原始单据,我已离职一年多了,那些单据是否全齐我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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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16日 17时57分
你把文件都交给了之前经营的股东,如果这件事能够证明,你可以说明情况不予协助,否则你有协助的义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4 16:25
应当协助.
回复时间: 2009-11-15 14:52
可由自己决定回去协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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