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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

广西 12-02 23:21  悬赏 0  发布者:haup12…… 给我留言  回答:(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按照国家的规定激纳了1997年1月至2010年2月的失业保险费,劳动者以此证据主张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都做出仲裁和判决:“激纳失业保险费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劳动者的诉讼请求”。现劳动者想提起再审程序,敬请各位热心者提供法律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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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2 23:24
你最好拿你的工资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1-12-03 00:35
你好!
具体详细的你可以通过电话或到本律师办公室来咨询,本律师免费为你提供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2-03 10:55
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要证明 你在单位不间断地、连续地工作满10年,或者要证明你从08年起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1997 到2010的失业保险费凭证式连续不断的,那么根据一般常识、一般人的观念,可以证明连续不断的劳动关系。但是法院不予认可,说明法院在挑字眼,故意刁难你。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法院认为,只有你能够证明单位用工了,才认可。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证明单位用工,所以不支持你的请求。有的法院连劳动合同书都不认可,因为劳动合同书只是双方的书面约定,不能证明是否真正履行。只有你能证明用工的事实,才能证明老动关系建立。你一但能证明劳动关系建立,那么对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解除,那么劳动关系就一直存在。如果从1997年建立劳动关系,不间断,持续到现在,那么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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