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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孕期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山东-青岛 12-29 20:00  悬赏 0  发布者:xukk5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现在怀孕6个半月,于2010年1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1月31日到期,公司因为正面临被集团内其它公司合并,打算到期不续订,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给我一部分经济补偿。具体金额还未谈。请问,1我给公司索要多少钱合适。平时公司给交5险一金。都是按国家标准交的。
2如果我拒绝离开公司,公司在我这个特殊期间能给我调岗或下调工资之类的待遇吗,是不是应该按原标准一直给我工资到我哺乳期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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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9 22:43
你好;如果单位是合法的解散;只给补偿金的;工资只能开到法定产假之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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