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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作带来损失责任相关事项

广东-广州 07-30 15:37  悬赏 0  发布者:宝-姐姐 给我留言  回答:(0)
背景:今年4月中旬入职某公司,职位跨级,7月初离职。任职期间,和前任会计交接有10天,一个人接手在4月底。交接时,有一个工作是将老板名下的两家店地税报到,一家国税地税变更,总三家店。任职2个月内,我去过地税办理,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最终在我离职时也未办理好。我在职期间她名下的公司,我也没有做外帐,因为前任会计跟我说没有账要做,我反复问过都是这个答复,所以我没有做,但是这些没有证据,是口头的,并且在职期间地税我也没有报道,因为交接的时候除了公司有地税账号,店统统没有。7月中旬的时候,老板跟我说,要进行罚款,当时我说可以,属于我的责任我可以承担相应罚款。现在半个月过去了,我问老板具体情况和结算工资,老板不仅不给我结算工资,并且老板各种问题都安在我身上,还叫我最好请个律师。并且放话,叫我不要在老家和广州的会计圈混了。(地税国税我有咨询过,在我接手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开始产生罚款了,区别是不知道是按一次性罚款还是按天。)我想咨询,我是否有触犯法律,以及如果我承担的话,法律上应该承担多少,麻烦请就劳动法和法律两个方面分开讲,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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