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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无辜被单位解雇

 02-01 16:26  悬赏 0  发布者:胡永清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2)
你好!我是外来务工者,从1993年2月到2012年1月31日一直在一家化工仓库工作,工种是装卸工,是劳动合同制,可是好好的 ,单位领导通知我叫我2月1日开始不要上班了,以前从来没有通知过。我想问一下,单位合法吗?我应该拿到多少补偿金,如果单位不给,我应该向什么部门上述?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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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2月01日 16时40分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追问:

要求赔多少?有明文规定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1 16:40
1、要看解除的理由,你没有严重违纪的,公司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
2、公司要求解除的,要求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否则你要坚持上班。
3、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4、单位不赔偿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追问:

是无故解除,领导自作主张,估计金额是多少?劳动仲裁在哪里呀?

评论者:宋文舟律师
时间:2012-02-02 09:34
你好,你工作年限的每年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你可以自己算出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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