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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未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手续,公司扣除以前未发的所有提成合法吗?

云南-昆明 02-06 20:12  悬赏 0  发布者:locymo……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2010年7月15号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但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但我因为事情紧急所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办理离职手续也是委托公司员工帮我办理的。就这样他们以各种理由托着签字程序,所以交接并没有按照他们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以他们以对于离职人员在交接过程中不好好配合,不按照要求配合,不依据公司相关规定配合,公司有权利扣减其各项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将保留付诸法律的权利。 这个条例 导致不发放我1—6月份原本年底结算的每月提成的一半。这部分钱估计有5000左右。 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我是否能够拿回这部分提成?公司的这个规定收不收劳动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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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6 22:13
可以要求的,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07 09:39
不合法。建议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2-07 17:03
不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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