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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有权收取工服钱?

 02-18 15:03  悬赏 0  发布者:简单点好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塘沽区 回答:(9)
公司内部有规定,购买工服,我们与公司各承担一半的费用,但未工作满一年的,离职时,应全额承担工服的费用。现在我辞职,公司要求我交纳另一半的工服钱才给办理离职手续,我说我可以不要工服,我已交的一半费用作为工服的折旧费。领导说我没有多少工作经验,说我是无理取闹。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是否有权利让我承担全额费用?有没有法律规定工服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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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8日 20时43分
工服是由单位提供的一种劳动条件,并由职工实际使用,但不是对职工的福利待遇,所以职工即然已经离职,不再需要工服了,公司就不能要求职工购买后带走。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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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8 15:21
不符合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2-18 17:08
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服应当是对劳动者的保障及福利义务,劳动法只规定不得用工前收取工服费的费用,对已履行的劳动关系的工服问题未有强制规定,但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这中强制的单方要求显然是未经双方协商的。
工作服的使用折旧本来就会存在,找你要折旧费显然不合理。但是你现在已经离职,对于他不给你办理手续,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交接。
回复时间: 2012-02-18 17:11
违法,可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2-18 17:21
工服是单位为工作而用,不是职工必须具有的劳动资质、条件,该费用单位自担。
回复时间: 2012-02-19 08:18
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2-02-19 13:45
您好
公司违法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或者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2-20 15:31
公司的做法违法。
回复时间: 2012-02-21 21:32
您好!该费用应由单位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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