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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二胎-2

上海 02-20 15:22  悬赏 0  发布者:hostzy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
我和我丈夫户口在外地,我们均在上海外资企业打工。
我们现已育有一女儿,她4岁。
我现又怀孕3个月。

请问:
1。我可否享受法定的产假,晚育假(年龄符合),产前检查假,周岁以内的每天一小时授乳假?
2。如公司以我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由,拒绝了我以上的假期申请,是否属违法行为?

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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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0 15:49
若是违犯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享受90天产假,但产假待遇和其他假期是没有的;
回复时间: 2012-02-20 19:33
可以要求法定产假。
回复时间: 2012-02-21 13:04
若是违犯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享受90天产假,但产假待遇和其他假期是没有的;
回复时间: 2012-02-21 14:57
1、属违反计划生育的 不想有产假待遇
2、如条件符合仍应当批准假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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