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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工作就收押金 可恶的骗子

河南-郑州 01-30 14:08  悬赏 10  发布者:贾晓雪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 在商场上班的话一般节假日都不会休息 是否会付三倍工资?而且是试用期~
在我们实习时缴纳了500元的工作押金 500元的工装押金 是否合理?而且说明是工装费满一年后报销 现在还在实习期 工装已经发下来了 如果现在说不去工作 是否退还押金?我们是珠宝品牌专柜 ,又接受了商场的培训 在培训前并没有人告诉我们要缴纳培训费及商场的管理费 公司说这个先自己交 公司会在半年后报销 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到现在仍没有签订合同
如押金不退还 应找什么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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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30 16:3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缴纳了500元的工作押金 500元的工装押金 是不合理的。如果现在说不去工作 是应该退还押金的。如押金不退还 应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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