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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不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河北-廊坊 03-21 23:22 悬赏 0 发布者:liu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在单位已5年了,单位没有与我们签定合同,说我们是非全日制,我们1-6号全天抄表,其它时间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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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2 21:02
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2 08:42
对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应有证据证明。你们可以就此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
是不是该走劳动仲裁
回答:
是否是非全日制用工,不能只看工作时间,单位主张是非全日制单位应举证,如:单位的用工制度应在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否则就不是,另外,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等,都是认定为非全日制的标准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律师
- 2332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3 12:27
劳动关系应同时具备“三大条件”才能成立:
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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