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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合并,不想与新公司签合同,可以拿赔偿金走人吗?

 09-26 22:36  悬赏 15  发布者:hlz134……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宁波 回答:(2)
我在一家集团公司子公司工作,现在总公司要把5家子公司合并,成立一家新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不变,工作岗位地点都不变动,还是重拾原来的工作。已和原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要重新签新合同,我不想签,可以得到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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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26日 22时43分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

要我直接拒签新的劳动合同等公司解约,还是怎么办理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6 22:42
原合同继续有效,可以要求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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