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愿支付赔偿金

山东-临沂 04-01 20:54  悬赏 0  发布者:217922……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0年4月10日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没有提前书面通知员工不续签合同,在3月20号给该员工邮寄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同意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可是一星期后公司给该员工打电话说要给他更换工作岗位,让他去别的地区上班,而且公司不想给与该员工经济补偿,以各种理由要辞退该员工,请问,该公司的做法对吗?没有书面提前通知员工是否应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应该怎样处理该公司与员工的纠纷。公司应该怎样赔偿该员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1 21:1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100
辽宁 大连
人气:1393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